民政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2021-04-09   来源:报告范文

民政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xx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指导下,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和重点目标,创新社区治理体制,完善社会保障,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优抚政策,突出创新亮点,全面完成民政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0年工作情况和2020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1.打造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一是人员管理不断规范。为进一步规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xx区出台了《xx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程序、监督管理、考核使用和调整解聘等程序和要求。二是创新积分管理和职级核定机制。为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建设,xx区出台《xx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积分管理和职级核定办法》,积极探索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建设新途径,创新开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积分制管理和职级核定工作,积分制将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年限、年度考核情况、获得荣誉纳入积分范围,完成积分和职级核定绩效兑现,第一批643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职级核定的基础性材料已审核完毕。三是组织创新社区治理培训。为提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能力素质,xx区将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纳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计划,2020年7月,委托北京大学对我区各街道及相关单位人员(共60人)进行创新社区治理工作培训。
2020年5月,组织全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300余人采取理论讲授、讨论讲解的方式在云南大学东陆校区参加了为期4天的社会工作师培训教育,提升了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能力水平。
2.推进社区工作准入制度。按照要求,区民政局对《关于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中“两个清单”进行了调查梳理,共梳理社区工作事项89项,并将梳理情况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明确了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社区有明确职责或上级文件政策有明确要求外,原则上不得在社区内设立对应机构或向社区下达工作任务,切实减轻社区工作负担。
3.开展社区(村)标识标牌达标建设。按照要求,制定《xx市xx区社区(村)标识标牌及功能设置标准化建设三年达标行动计划》,明确统一社区(村)标识标牌,规范功能设置,实现全区社区(村)办公用房及活动场所规范化、标准化。
4.试点社区睦邻中心建设。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成效,满足居民多元生活服务需求,激发社区自治活力, 拓展基层治理载体,结合实际,区民政局拟定了《关于在城市街道开展社区睦邻中心试点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建设党群活动中心、综合性文化活动室和老年照料室等多功能睦邻中心,使其真正成为社区居民群众开展党群活动、协商议事、服务群众和文体娱乐的“居民会所”。
5.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建设。按照xx市《关于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区民政局拟定了《xx市xx区关于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建设工作方案》(试行),明确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区深入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培育和打造11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通过试点建设引领,着力提升我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6.提高xx区社区(村)干部和相关人员补贴。为进一步调动社区(村)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建设职业化、专业化、高素质工作者队伍,结合实际,区民政局拟写了《关于提高xx区社区(村)干部和相关人员补贴的请示》,对城市街道城市社区、“村改居”社区由财政承担待遇经费工作人员补贴在现有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600元。对双龙、松华、滇源、阿子营四个街道社区(村)工作人员补贴在现有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500元。此次提高社区(村)干部和相关人员待遇共涉及1152人,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所需资金纳入2020年区级财政预算。9月15日,区政府召开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2020年3月,xx区政府被云南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全省社区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二)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信息化平台建设。2020年4月,xx区被省、市老龄委明确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4个区之一,承担建立“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改革试点任务。为完成好改革试点工作,xx区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推进会议,高位推进。2020年5月,区民政局参加了xx区项目大比武,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其他领导汇报了“互联网+养老”信息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情况,取得区委、政府主要领导支持。区国资局及时从国有资产中调整出800多平方米房屋用于开展“互联网+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利用省、市财政下拨520万元对健康养老信息化平台进行设计建设,主要包括养老服务门户网站、民政养老服务监管系统,养老业务管理系统、O2O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服务高度指挥中心、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医养融合服务系统和养老服务大数据中心等。目前信息化平台建设已完成硬件建设、软件安装,目前正在高度运行。养老信息化平台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社会需求,实现xx区养老服务业向高质量、高标准、品牌化发展,拓展信息化为老服务手段功能,努力把xx区为老服务工作做细做实,面向全省,打造特色亮点,为老年人营造更加宜居、和谐、幸福的养老环境。
2.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为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探索居家养老服务运作模式和工作机制,2020年3月,在区政府指导下,龙泉街道盘江社区采取公建民营的方式,引入社会力量云投集团大健康事业部参与盘江社区进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为辖区60岁以上空巢、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和中低收入老年人提供日托服务、爱心就餐、上门服务等居家养老服务,发挥“保基本、兜底线”作用。5月8日,盘江社区与云投集团大健康事业部已签订意向性合作协议,目前正在进行装修设计, 8月30日,双方签订正式合作协议,2020年底,由盘江社区正式移交云投集团大健康事业部开展运营。
2020年9月,通过招投标方式,xx区老龄办引进第三方社会力量云南云投康养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xx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信息化平台运营管理和线下服务工作,开展为老服务,提升为老服务能力水平。
3.推进社区,村居家养老中心建设。2020年新建1个社区居家养老为联盟街道金江路社区居家养老中心,正在建设5个为xx区健康养老信息化服务中心、龙泉街道盘江社区居家养老中心、滇源街道小营村居家养老中心、阿子营街道铁冲村和侯家营村居家养老中心。
4.开设社区“爱心食堂”,服务老年群体。2020年新建3个社区老年人爱心食堂,分别是拓东街道尚义社区“爱心食堂”,鼓楼街道灵光社区“爱心食堂”和东华街道白云社区第二“爱心食堂”,计划建设1个为茨坝街道德惠小区“爱心食堂”。区级财政给予每个爱心食堂一次性开办补助和粮油补助由以前的1万元提高到2万元,给予每个爱心食堂工作员工资补助由以前的每人每月x元提高到每人每月x元。2020年社区老年人爱心食堂投入补助经费39.7万元。
5.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对符合资质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入住满6个月以上并经年检合格的,床位运营补助,由每张每月50元提高到现在每张每月100元。2020年发放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83.76万余元。
6.做好旧城改造及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对旧城改造及新建小区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区民政局积极和各街道办事处、项目开发商协调,确保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符合标准要求。2020签订2个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协议,完成配建面积x平方米,确保养老服务设施落到实处。
7.落实惠老服务政策。一是及时做好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2020年上半年共发放高龄保健补助x人,发放金额为x万元。发放百岁老人长寿补助金25人,全年发放金额x万元,并对保健补助金发放等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监督。二是做好《老年优待证》发放工作。为方便老年人办证,把老年优待证办理事项下放到全区12个街道办事处便民窗口办理,目前全区共设置14个老年证办理点。截止9月份,共办理老年证7672本。开辟了办理《老年优待证》绿色通道,提供直接办证、直接取证等服务。三是开展“关爱失能老人•共享生命尊严”试点工作,使老年人在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等方面的困难和需求得到解决。
(三)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创新发展
1.推进落实双拥工作。一是争创第十届省级双拥模范城申报工作。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积极筹划、认真准备,现省民政厅已公示完毕,待召开命名表彰大会。二是统筹做好“军人之家”建设工作。前往贵阳观山湖区考察学习“军人之家”建设工作,做好区、街道“军人之家”、社区“双拥工作服务站”三级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优势,形成以区级“军人之家”为统领,街道“军人之家”为支撑,社区(村)“双拥服务站”为基础的拥军爱军工作服务平台网络,构建“全面覆盖、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和“服务、议事、宣传、活动、联谊、接待”六位一体的拥军爱军工作格局,为退役军人搭建了一个学习交流、排忧解难、互相帮助的沟通平台。三是开展xx区新兵回访工作,10月份在区武装部组织下前往山东、贵州等四省、市开展2020年新兵入伍回访工作。四是春节走访慰问驻区部队27家,支出慰问金58万元。
2.落实政策,全面兑现优抚对象待遇。一是慰问优抚对象活动,支出慰问经费x万元。二是办理临时困难救助16人次,支出救济经费x万元。三是2020年发放残疾军人x人,x万元。四是发放定期生活补助x人,x万元。五是发放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x人,x万元。六是重点优抚对象住院、门诊及其他医疗补助170人,共计x万元。七是发放省级解困补助x人,支出x万元;市级解困补助x人,支出x万元。
3.落实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安置工作。一是退役士兵安置情况。2020年冬季共接收退役士兵81名,2020年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x名,安排37名退役士兵参加一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发放2020年冬季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x万元。二是军队复员干部安置情况。复员干部共有x人,19人已退休进入社保。
(四)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1.提高城乡低保、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标准。xx区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的请示》事项,决定提高全区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执行的560元/人/月调整为590元,特困供养人员中集中供养标准由原执行的720元/人/月调整为770元/人/月,分散供养标准由原执行的636元/人/月调整为665元/人/月。2020年1月至9月城市低保已发放低保金和特困供养人员已发放供养金按新标准对不足部分进行补差,补差金额将于10月社会化发放至个人,10月起,按调整后标准执行。
2.扎实开展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2020年3月,根据市民政局低保专项清理整治督查工作组提出的要求,区政府办下发了《xx区新一轮城乡低保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以区政府副区长为组长的城乡低保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xx区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开展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年至2020年,持续开展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截止2020年10月,全区各街道共清退1756户2194人。
3.完善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制度。为规范xx区临时救助制度,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根据要求,区民政局草拟制定了《xx市xx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试行)》、《xx市xx区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试行)》并进行了听证及重要事项公示和重点工作通报。
4.严格执行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制度。2020年1月,xx区民政局转发了《xx市关于建立城乡低保长期公示制度的通知》,确保城乡低保审核审批过程公开透明,真正实现阳光低保,有效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和错保以及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5.推进居家养老购买服务服务社会化。我区自2009年8月全省首家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居家养老工作以来,通过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券”政府购买服务,为居住在家的困难老年人提供“家庭式”养老服务。
6.强化落实救助资金保障。2020年xx区民政局共为x名“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支出资金x万元。截止2020年10月,xx区共有低保人数共x人,1-10月累计支出资金x万元;10月有城市特困供养人员x人,1-10月累计支出资金x万元;1-9月医疗救助共x人,共累计支出资金x万元,临时救助41人,共累计支出资金x万元;特困救助x人,共累计支出资金x万元;“一站式”医疗救助1-8月累计救助x人次,累计金额x万元;居家养老1-9月服务x人次,累计服务x小时,累计支出资金x万元。
(五)加快推进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1.制定救助应急预案。根据民政部、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xx区实际,区民政局对xx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经专家论证会、区政府多次研究后已由区政府办发文至各相关单位执行。
2.下拨保障性救灾物资。2020年下拨冬春救灾粮、救灾物资折合资金x万元。
3.全力做好救灾物资储备。我局全年共采购救灾粮x吨,支出x万元,采购救灾物资x件,支出x万元,共计x万元。
4.开展救灾应急演练。9月20日下午,区民政局在茨坝街道开展救灾应急演练活动,共50余人参加了救灾演练,进一步增强了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
(六)加快推进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
1.保障资金不断提高。一是福利资金发放。2020年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x人,共x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x人,共x万元。发放农转非退养居民、特救对象生活补助费x人,共x万元;安置弃婴弃童x人;救助精神病人7人;办理收养x人。全年补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x人,发放资金x万元。二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出动工作人员x余人次,全年出动车辆x台次,送市救助站救助x人,劝离x人次,救助x人次,为确保各街道流浪乞讨工作有力开展,我局于8月拨付主城区街道流浪乞讨救助经费x万元,全年支出救助资金约25万余元。
2.高度重视养老机构安全。2020年,区民政局五次联合区级相关部门对10家养老机构开展了全面安全检查。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xx市xx区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专项行动中,10家养老机构分别对照《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115项完成了自查自纠工作。针对自查情况组成区级检查验收组对辖区养老机构再次进行了逐一核查,工作组成员结合本职工作,提出了专业性的指导意见。
3.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福利保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印发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xx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方案》(2020—2020年)印发各相关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
(七)推进社会组织发展体制改革创新
1.制定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实施意见。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民政部《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区民政局拟定了《xx市xx区关于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与xx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现代社会组织体系,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全区积极培育承接政府服务和参与社会治理的社会组织,整合和更新信息资源,城市社区、“村改居”社区、村均有活跃的公益服务类、社会事务类、文化体育类、慈善救助类、合法权益保护类和促进社会融洽和谐类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支持措施更加完备,整体发展更加有序,作用发挥更加明显,通过全区“金钥匙”工程,深入推进,成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有力支撑,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实施意见已上报区政府研究。
2.规范登记管理,大力培育社会组织。截至2020年9月,xx区共登记社会组织394个,其中社会团体86个、民办非企业308个。一是形成社会组织两级培育发展模式。根据《xx市xx区关于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形成社会组织两级培育发展模式,由区民政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区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工作,社会组织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各负其责,形成分工负责、条块结合、相互协调、运转高效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二是降低社区社会组织准入门槛。对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养老照护、公益慈善、促进和谐、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采取降低准入门槛的办法,支持鼓励发展。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优化服务,加快审核办理程序,并简化登记程序。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按照不同规模、业务范围、成员构成和服务对象,由街道办事处实施管理,加强分类指导和业务指导。三是明确优先发展和重点培育的六类基层社会组织。加大行业协会培育力度,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残联等人民团体以及区级各职能部门在群团建设、孵化培育、协调指导、集约服务方面枢纽作用。重点培育公益服务类、社会事务类、文化体育类、慈善救助类、合法权益保护类、促进社会融洽和谐类六类社会组织。
3.成立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坚持“政府支持、社会兴办、服务民生、专业管理、公众监督、共同发展”,由区民政局负责,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进专业第三方运营机构建立并运作区级社会组织培育中心,向初创期及筹建期的社会组织提供能力建设培训、联合办公场地设备支持、资金管理和财务监管、社工监管、项目评估、注册指导和咨询等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健康、持续、规范发展。
4.搭建“三社联动”发展平台。完善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骨干的新型社区服务管理机制,“三社联动”服务的内容以居民需求为导向,重点发展政策性服务、支持性服务及延伸性服务,带动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借由社会组织成功激发出居民的自治兴趣,使社会组织成为政府和居民之间沟通协调的桥梁,充当社会治理“润滑剂,提升多元化社会治理水平。建立专业社工、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相互协作机制,使社区各种力量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社工机构在专业服务方面的引领聚合作用,促进社区社会组织更充分、更积极地参与社区事务,在凝聚社区共识、提高居民参与度、提高公共事务处理效率中发挥作用。
(八)推进社会事务工作有序发展
1.全力做好殡葬工作。按照《xx市xx区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力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积极倡导移风易俗,使殡葬工作迈上新台阶。
2.强化区划地名工作。在区委、区政府指导下完成滇源、阿子营两街道区划调整相关工作,认真开展滇源、阿子营两街道区划调整涉及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
三是创新行政审批工作。按要求完成了数字xx、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服务进驻事项梳理,梳理我局“最多跑一次”事项,制定了《xx区民政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细化措施》,完成了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服务事项清单核查及整改。
二、2020年工作计划
(一)创新社区治理体制
1.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工作部署,按照《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中共xx市委办公厅、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我区试点方案,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区城市街道深入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培育和打造多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通过试点建设引领,着力提升我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开展“一街道一精品 一社区一特色”工作。按照省、市创新社区治理相关要求,紧紧围绕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高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水平,聚焦提升社区环境“宜居度”,提速打造街道精品和特色示范社区,力争三年完成103个社区提升打造,形成“一街道一精品,一社区一特色”社区治理发展品牌,努力建设更高品质、更具特色、更有温度的生活社区。
3.开展社区睦邻中心试点建设。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健全治理体系、整合服务资源、增强服务功能,开展社区睦邻中心试点建设,把社区服务向各个小区辐射,把社区睦邻中心建设成为居民家门口的“会所”。在8个城市街道每个街道至少选取一个群众基础较好、居民积极性高、有一定公共资源的条件成熟小区进行社区睦邻中心建设试点。条件成熟后在全区城市社区推广。
4.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根据省、市关于社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要求,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建立xx区社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分片指导、划片包干责任制,组建12个区级指导组,确保2020年社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
(二)推动老龄事业发展
1.做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按照《xx区关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取得实效,建设“互联网+”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引入社会力量开展为老服务,运营管理,探索居家养老服务运作模式和工作机制,为辖区60岁以上空巢、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和中低收入老年人提供日托服务、爱心就餐、上门服务等居家养老服务。
2.推进社区居家养老中心建设。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和资金,发展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对开发商配建已移交各街道、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指导做好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建设,确保开展养老服务。
3.加大“爱心食堂”建设步伐。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老人受益”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创新运营方式,整合资源,指导各街道、社区开办“爱心食堂”,解决解决部分高龄、独居、空巢、困难、残疾这五类老人吃饭难问题。
(三)强化救灾救助工作,确保困难群众生活
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实施分类施保、分类管理;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比对机制,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加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充分发挥临时困难救济、特殊困难救济的作用,对基本生活严重困难家庭给予临时困难救济或特殊困难救济;做好救灾及应急救助工作,按照灾情需求做好相关物资储备,加大救灾物资使用监管力度,确保救灾物资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真正发挥好救灾物资作用。
(四)贯彻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
严格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定期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做好涉军群体的维稳工作;认真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组织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文化培训;开展走访慰问和双拥共建活动,落实军休人员两个待遇,完成军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的年度安置工作。
(五)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夯实社会事务管理能力
依法做好婚姻登记工作;落实社会福利政策;加大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力度;规范地名命名、管理工作,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收尾工作,推进区划调整;依法做好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深入推进殡葬改革,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积极开展慈善捐赠。


xx市xx区民政局
2020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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